常采单[2016]0069号
一、采购人称: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应急除霾降尘环保服务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概况
针对我市局部重污染天气现状,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除霾降尘服务,主要利用风送式原理,通过高压将水雾化成50-200微米大小的水雾气。喷雾机在自身风机的作用下将水雾吹射到远方,尘埃颗粒与喷雾机水雾颗粒产生接触而变得湿润,在重力作用下下沉,从而达到除霾、降尘的目的。雾炮车喷射的水雾颗粒极为细小,达到微米级,在雾霾天气可以进行液雾降尘、分解淡化空气中的颗粒浓度、能有效分解空气中的污染物颗粒、尘埃等,有效缓解雾霾。服务需求如下:
1.服务车辆要求
专业除霾降尘雾炮车3辆,负责新北、钟楼和天宁区域内重点区域应急除霾降尘作业要求。
2.服务响应
当AQI指数超过100时(以真气网提供的常州空气质量指数为准)。
3.服务范围
(1)新北区:春江镇安家服务中心周边区域,常州市行政中心周边区域,新北区政府周边区域;
(2)钟楼区:城建学校周边区域,长江路周边区域,龙江路周边区域;
(3)天宁区:中吴大道周边区域,青洋路高架周边区域,东方东路周边区域。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雾炮车是应急除霾降尘需利用专车特种车辆。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是常州市范围内唯一拥有3辆雾炮车且能够满足常州市除霾降尘应急需求的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8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应急除霾降尘需利用专车特种车辆——雾炮车,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是常州市范围内唯一拥有3辆雾炮车,且能够满足常州市除霾降尘应急需求的单位,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有唯一性。考虑上述因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张晟 常州常大创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尹勇 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周静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25日17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环保局联系人: 董 超 联系电话:0519-85682767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鲁刚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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