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预算:260万元,常采单[2016]0077。
三、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江苏省住建厅明确要求2016年8月底之前编制完成该专项规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技术论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建设区域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重要节点控制、配套与附属设施等。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1)规划延续性要求:本次规划编制各种将涉及《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供水、排水、燃气、供电、供热、信息管道、路灯等各类专业管线规划,抗震与人防等综合防灾规划,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等交通专项规划等,上述规划均优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或参与编制;
2)成果保密性要求:本次规划涉及常州市所有地下管线,管线规划成果、管线普查资料、地形图等具有保密性要求,常州市规划设计院隶属于常州市规划局,由其编制本规划,有利于保障地下管线信息安全;
3)管理操作的要求:本次规划编制中需落实综合管廊的三维控制线确定等相关规划成果须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相协调,由其编制本规划,有利于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协调和规划成果的落实。
考虑到上述因素,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谈判。
五、专家论证意见:
1)相关规划涉及地形图、普查资料等保密性内容,不适合公开招标,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有利于保障信息安全;
2)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常州市城市供水规划》、《常州市城市排水规划》、《常州市城市供电规划》、《常州市城市供热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研究均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由其编制可以保证规划的延续性;
3)在此次规划编制中将涉及大量的项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及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等工作。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历年来参与了常州众多项目的调研工作,对常州市城市建设、实施项目、地区特色等具体情况十分熟识,有利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
考虑到上述因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孙秀峰 常州市规划局
孙益峰 常州市发改委
项自立 常州市国土局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8月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张女士,0519- 88029202;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先生,0519-85681883。
20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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