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5]094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民防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人防多媒体警报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17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提高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和抗毁能力,根据国家人防办2007年1月1日开始颁布实施的《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规定及《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测试要求》(REHB04-2008)的有关要求,常州市人防警报控制系统于2010年全面改造到位。今年,为落实新时期人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应急管理”的要求,需要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信息化的综合防护物理平台。采购内容包括:警报控制终端、电声警报器、3G手机模块、警报信号强拆器、显示单元等。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1. 原警报控制系统、警报器均由常州第四无线电厂有限公司生产,虽然江苏省还有一家单位具有国家人防办下发的警报设备设施生产资质,但是全国各警报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体制、标准与接口都不统一,如需更换其它公司的产品,将造成多媒体警报与原警报控制系统无法互联互控。
2. 多媒体警报作为一个整体的警报设备设施,显示单元和警报部分必须做统一整体设计,才能有效解决电台对显示单元的电磁干扰问题。控制系统与显示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控制代码、控制方式由国家人防编制,是机密级文件,非定点生产单位不能接触,信息发布平台也必须使用国家人防办审批的专用软件。
3. 多媒体警报作为国防专用设施,它的维护管理不仅是局限在质保期,而是要绝对保证长期的,一个随叫随到的一个维护管理,而且只能由一个单位来承担统一的维护。
4. 从以前建设情况来看,在使用过程中,显示屏系统的控制软件在使用过程中根据使用情况也会不断修改,由于不是一家单位施工,与警报控制系统软件经常造成不能联动,紧急情况下多媒体警报无法顺利发放的现象,社会反响很大。
六、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人防系统控系统测试要求REHB-04-2008”和《人民放空警报系统通讯通用要求》,系统生产是指定单位生产,且控制系统对外不开放,其中的显示系统采用市场上通用产品难以达到使用要求(根据已实施的类似项目,使用效果不能满足要求)。综上所述,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符彦惟 常州大学
马辰旸 常州市信息中心
顾有光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第四无线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兰陵路40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0月19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9-86800351,联系人:赵恒青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19-88177221,联系人:郁宏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519-85681883,联系人:张志进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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