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紫荆公园(世界月季名园)综合管理及月季科研推广项目,采购预算:7511700.00元,项目编号:常采单[2014]0176。
三、采购项目概况:
2008年,常州市获得第四届中国月季花展暨2010世界月季联合会区域性大会的承办权,为办好本次大会,我市于2009年启动了紫荆公园建设工程,并将此园作为2010年月季大会主会场。作为公园主要项目的摩天轮,由于其为世界上首创的无辐式摩天轮,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调试测试较为复杂等因素,至2010年4月28日月季大会的开幕时,摩天轮工程还只是完成部分基础工程。由于公园整体建设工程没有竣工,故该园一直没有进入正常的养护程序。为解决月季的专项养护及公园的日常管理,从2010年5月起至今,市园林局责成常州市红梅公园管理处进行托管管理。目前紫荆公园摩天轮已竣工,正进入最后的调试阶段,公园即将于明年进入正常的运营阶段。由于该公园目前没有成建制管理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结合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和公园目前实际,采购单位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采取政府采购中的单一来源谈判方式与紫荆公园现有托管单位常州市红梅公园管理处进行谈判采购比较合适。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一是基于紫荆公园管理单位所要承担的职责不同于其他招标养护公园:1、需要更为专业的月季养护技术;2、需要承担市花月季的推广任务;3、需要承担种质资源的保密保护任务;4、需要承担月季相关方面的科研工作;5、需要承担对外交流的任务。二是基于紫荆公园现有托管单位常州市红梅公园管理处已履行起上述职责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的现状考虑。三是基于提升紫荆公园综合管理效益考虑。
五、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项目的月季养护具有专业性,而月季园的保洁和保安与月季养护又具有整体性。紫荆公园的管理需要有一个丰富的公园管理经验,整体实力较强的单位来进行整体系统管理。目前的托管单位常州市红梅公园管理处较好地完成了紫荆公园所要承担的职能工作,为确保本市的月季事业的发展,解决月季的专项养护及公园的日常管理,认为符合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情形之一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夏 群 常州大学
姚 锋 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蒋建玉 江苏省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红梅公园管理处。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月28日16:3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建军,0519-81181803;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汪习周,0519-86682933;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张志进,0519-8568188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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