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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专业视频会议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6-03-29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单[2016]0019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专业视频会议室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126

三、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文件要求,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新建法院系统内部专业视频会议室,系统功能包括与常州市中院等其他相关院的联网,观看院内安防监控、庭审视频远程联网传输以及无线视频可扩展性,其中部分重要级别的会议的性质对保密性和线路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工程包括三个会议室:

1.二层指挥中心

二层指挥中心面积约55平方,具备会议讨论、发言、液晶拼接显示等功能。

2.三层视频会议室

三层视频会议室面积约100平方,具备会议讨论、发言、多媒体显示、远程视频会议等功能。

3.审判委员会会议室

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面积约145平方,具备会议讨论、发言、多媒体显示、中央控制等功能。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新北区人民法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行在法院系统内网,该网参照法定网管理,对链路、设备、维护要求极高。该专网一直由常州电信技术支撑和维护。

2. 本项目涉及无线视频扩展,新北法院无线系统由常州电信承建,可为无线视频扩展提供链路基础。

3. 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证建设、维护的一致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建议更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谈判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9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 新北区人民法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行在法院系统内网,该网参照法定网管理,对链路、设备、维护要求极高。该专网一直由常州电信技术支撑和维护。

2. 本项目涉及无线视频扩展,新北法院无线系统由常州电信承建,可为无线视频扩展提供链路基础。

3. 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证建设、维护的一致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建议更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谈判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周达铨    常州市信息中心

朱晓松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杨建军    常州市机要局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46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联系人:沈鹏青     联系电话:0519-85193180

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张志进         联系电话:0519-8568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