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安保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3]003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安保服务
首次成交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第五节评标标准3.6条款“保洁主管:拟派的保洁主管(仅限1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2、具有助理物业管理师的得1分;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4、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现予以更正,更正如下:“保洁主管:拟派的保洁主管(仅限1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2.第四章第五节评标标准3.7条款“运送主管:拟派的运送主管(仅限1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2、具有助理物业管理师的得1分;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4、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证书的得1分;5、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计算机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现予以更正,更正如下:“运送主管:拟派的运送主管(仅限1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3、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计算机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第四章第五节评标标准3.8条款“拟派的保安班长(仅限1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为退伍军人的得1分;3、具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现予以更正,更正如下:“保安班长:拟派的保安班长(仅限1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2、为退伍军人的得0.5分;3、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得1分;4、具有建(构)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1分;5、具有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请各投标人重新登陆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下载投标文件格式(kedt文件)导入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本公告未提及内容,一切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董敏
联系电话:0519-82821287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1006号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楼0403-4室
邮箱:530013921@qq.com
项目经办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900387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