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3】018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德安医院的委托,现就常州市德安医院医用气体设备(含设备带)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4年4月8日上午9:30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销售业绩的评分细则修改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销售业绩 |
5 |
根据2010年以来投标人医用气体系统销售业绩(提供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中制氧主机品牌须与投标品牌相一致方为有效合同,原件备查)每个合格项目计1分,最多5分。 |
2 |
业绩表中标明压缩空气水份监测装置的应用实例并能提供合同及配置清单原件供验证的,每个得0.5分,最多2分 |
1 |
业绩表中标明智能化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实例并能提供合同及配置清单原件供验证的,每个得0.5分,最多1分 |
1 |
业绩表中标明管道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的应用实例并能提供合同及配置清单原件供验证的每个得0.5分,最多1分 |
二、报价汇总表修改为:
投标单位(章):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数量 |
市场总价 |
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医用气体系统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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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附表一汇总 |
2 |
设备带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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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大写): 小写: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附表一修改为:
医用气体系统清单报价
序号 |
名 称 |
品 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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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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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厂家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每个系统必须附明细表,表明系统的组成及使用设备的产地、性能等信息。
三、招标文件评分标办法“售后服务”里要求“投标人在保税区设置有零部件保税仓库的得1分。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工程有部分设备为进口产品,保税区可以为采购人节约备品备件的供应时间,有利于采购人的后续使用。
四、招标文件“附件2招标内容及方案设计说明”中增加“4.15制氧系统应配置压缩空气水份监测装置,保护制氧主机分子筛。”
五、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里要求“投标人能提供进口制氧主机吸附器生产厂家在中国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提供证书原件”修改为“可提供证书原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或生产厂家公章。”
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里要求“根据投标人以往办理的所投品牌制氧系统安装完毕后在安装地药监部门进行备案的备案表”此条评分细则修改为:“根据投标人以往办理的所投品牌制氧系统安装完毕后在省级药监部门进行备案的备案表,提供4份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1-3份得1分,没有的计0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 、图纸下载:制氧所需图纸.zip
常州市德安医院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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