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商【2015】000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的委托,现就常州市新北区城区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于2015年4月2日下午14:00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5,26,27页中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的“总报价表”中第2项“其他相关费用”的“备注”中“1、含巡查车辆、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运行成本、车辆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2、含绿化修剪、绿化补种、园林设施维护、农药、肥料购买等以及其他附属于绿化养护工作设备购买、维护等一切费用;3、其中绿化补种含绿化踩踏、缺株、死株更换、绿地种菜恢复、无手续行政开挖恢复等所有绿化补种费用。4、所有的肥料参数必须满足《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第4条”要求。报价自行考虑。5、所使用农药必须从《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第6条”《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农药使用清单》中选择。报价自行考虑。”
改为:“1、含巡查车辆、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运行成本、车辆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2、含绿化修剪、园林设施维护、农药、肥料购买等以及其他附属于绿化养护工作设备购买、维护等一切费用;3、所有的肥料参数必须满足《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第4条”要求。报价自行考虑。4、所使用农药必须从《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第6条”《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绿化养护农药使用清单》中选择。报价自行考虑。”
二、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执行。
三、其他条款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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