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8]016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其空港一村、空港二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年9月6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三、服务人员调整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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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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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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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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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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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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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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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持有物业经理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学历证书、物业经理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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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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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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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保安队长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中级保安员证的得3分,最高4分;(提供学历证书、中级保安员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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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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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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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维修主管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持有电工证与高压进网证的得2分,最高3分。(提供学历证书、上岗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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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四、服务方案调整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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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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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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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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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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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及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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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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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服务目标(包含服务时间、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酌情评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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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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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物业总体服务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各项描述齐全,,酌情评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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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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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成立的项目组织构架、项目组织规章制度、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规范、质量标准、专业分工、专业技能水平、年龄、工具配备构成等方面和总体管理思路分析,酌情评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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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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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秩序维护员服务方案,各项描述齐全,评委根据各项描述在4-5分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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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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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明确服务质量标准,酌情评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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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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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各项描述齐全,评委根据各项描述在3-4分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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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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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内容和考核及落实;评委根据各项描述在4-5分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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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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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安全管控或特殊状况下的管理预案;评委根据各项描述在4-5分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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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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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工具、材料情况综合评价,着重评价与本项目所需匹配设备投入的针对性、合理性;由评委综合评判,酌情评分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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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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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服务承诺及措施,各项描述齐全,评委根据各项描述在4-5分间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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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如因更正公告造成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足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未书面告知的,视作更正公告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间。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中心1-1栋629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翔
联系电话:0519-83361909
联系地址:常州市罗溪镇通达路99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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