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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30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4]0104

受常州市财政局委托,现就常州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616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标前答疑会上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4616

二、澄清及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以20146月份为准;

2、招标文件第6页第88)项中表格自制;

3、招标文件第7页第10项取消单独编制符合性审查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并将采购中心出具的收据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在册专职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均要求为会计类资格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证、职称证、注册会计师证书等),人员证书均要求登记在本单位;

6、投标人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可由注协出具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第14页评分办法第一(6)项中奖励情况是指省级及以上奖励,省行业协会的综合评级或工商部门颁发的信誉咨询企业均不计分。

8招标文件第14页评分办法第一(7)项中服务经历为会计类服务,证明材料为委托合同或委托方的证明材料;政府性委托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可以视为服务经历,需提供合同和审计通知书;

9、投标人2013年度业务总收入证明材料为:2013年度营业税纳税证明;

10招标文件第15页评分办法第二(4)项中信息化建设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

11、投标人提供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须包括年审信息,或有注协出具证明材料;

12、在常设有独立注册分支机构的投标人,所有评审数据均以常州分支机构为准(包括业务收入、技术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数量、继续教育情况、奖励情况、服务经理等)。

13、存在注销、合并等实体情况变化的事务所,评审时,只认可最新成立的事务所数据;新成立的为合伙企业分所的,只认可新成立的分所数据。

14、本项目具体评标办法进行部分调整,详见附件,评审时以此为准。附件:评标办法(调整).doc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及邮编: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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