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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PVC卷材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3-11-20  浏览数:  字号:〖

项目编号:常采公[2013]0140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其所需pvc卷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已于2013118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标前答疑会上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补充及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3118

二、补充及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前附表中付款方式更正为: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定金;按期供货,材料进场且初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50 %;施工完毕并经有关权威部门和招标单位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审计结束后10天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 余款 5 %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两年后结清(无息)。

2、招标文件第8页(八)第6条样品提供更正为:(1)投标人须准备所投产品样品两块,尺寸300mm*300mm,颜色自定,并提供色卡和产品样本。两份样品投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一份样品作为评委现场评审的依据,另一份样品开标后由采购人留存。

3、招标文件第13页评标程序及说明中“最低价中标”更正为“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

4、招标文件第13页详细评审-商务及技术部分-业绩评审更正为:投标人自2011111日以来单份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所投标品牌的同质透心型PVC卷材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完整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第26页第一条第15)项更正为施工方式采用热焊拼接。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201211日后由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并作为评审的依据,检测报告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再要求提供样品近期的材料检测报告。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及邮编: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