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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绿化养护管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4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4014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戚墅堰区建设局的委托,现就戚墅堰区范围的部分绿化养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于201481日下午200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开标当日项目经理不强制要求到达开标现场。

二、技术分大类评分标准5中,洒水车必须属本单位自有产权,能提供相应行驶证及发票的,可得分;清运车辆可租赁,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其余机具需属本单位自有产权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三、政府采购招标绿化养护业绩需提供政府采购中心盖章的合同,如无盖章的,提供相应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附件13标段概况及分项报价表中,所有的分项报价中在“肥料”项目之后增添“农药”项目,农药报价由各单位按照绿地面积、植物品种及数量,结合市场价自行测算,但不得明显低于市场价。农药及肥料共同组成独立费。

五、评标办法中,所有“近三年”指201111以后。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作为评审依据。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