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14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戚墅堰区建设局的委托,现就戚墅堰区范围的部分绿化养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于2014年8月1日下午2:00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开标当日项目经理不强制要求到达开标现场。
二、技术分大类评分标准5中,洒水车必须属本单位自有产权,能提供相应行驶证及发票的,可得分;清运车辆可租赁,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其余机具需属本单位自有产权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三、政府采购招标绿化养护业绩需提供政府采购中心盖章的合同,如无盖章的,提供相应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附件13标段概况及分项报价表中,所有的分项报价中在“肥料”项目之后增添“农药”项目,农药报价由各单位按照绿地面积、植物品种及数量,结合市场价自行测算,但不得明显低于市场价。农药及肥料共同组成独立费。
五、评标办法中,所有“近三年”指2011年1月1日以后。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作为评审依据。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