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采公[2022]027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十一条、报价及费用测算要求:
更正为:
3.费用测算填报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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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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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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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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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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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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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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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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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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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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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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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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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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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企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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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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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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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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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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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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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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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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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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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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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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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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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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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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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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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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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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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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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休息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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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元*3倍*11天*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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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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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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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元*2倍*104天*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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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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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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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人/年×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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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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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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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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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耗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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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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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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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项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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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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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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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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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项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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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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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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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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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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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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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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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测算填报要求: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数应与“投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为准;
3.工资、社保费按人均计算统计。
★4.所有人员最低月工资标准2280元/人,人数不得少于59人;社保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50元,社保月缴费比例不低于25.7%(社保年度缴费不得低于13107元/人/年),社保缴纳人数不得少于59人;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不低于2280元,月缴费比例不低于5%,缴纳人数不得少于59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105元/天/人*3倍*11天*
人数”测算,法定节假日上班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周末加班费按照“105元/天/人*2倍*104天* 人数”测算,周末加班人数不少于38人;必须全员缴纳高温费,税率不得低于3%。(投标人在填写本表时应符合本条要求),测算时必须包含在投标单位报价中,否则作为无效标。(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5. 企业费用包括福利、服装、培训、管理、利润、办公费、高温补贴、岗位补贴、工会会费、政策风险、物价风险等一切其他费用。
★6.分项报价表中填写合计(小计)、总计、企业费用、税金时均须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个位(元)。(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7.如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填报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服务编制人数不得低于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人数,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内容2: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九条、合同执行及付款方式:
2.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预付款5%,其余费用,由法院于每季结束10日内对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后结算。
更正为:
2.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预付款10%,其余费用,由法院于每季结束10日内对服务单位考核合格后结算。
更正内容3:
第五章采购需求———(二)各岗位管理职责中的人员年龄与证书要求作以下注释:
★注:
1、人员年龄与证书要求不作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审查要求。
2、但是供应商投标时须承诺(提供承诺书):若中标后以上岗位中有人员年龄和岗位证书要求的,须承诺以上人员完全具备相关岗位证书。签订合同时提供证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供采购人审核。(本项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9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永宁北路6号
联系人:周波
电 话:85576102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杭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6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