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016-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滨江中学委托,就其智能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4月3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1.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须跟上总体装修施工进度;
2. 本项目要求整体免费质保期为3年;
3. 标书与清单有矛盾的以设备清单提供的技术参数为准。设备清单中提供的数量为参考值,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图纸与现场查勘后对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对此项目实施完成必须的设备、线材、配件等请在投标文件的设备清单中全部列出;
4. 各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拥有网络布线设备、交换设备、无线设备、服务器、广播设备、监控设备、多功能智能安全网关、防篡改设备、UPS、液晶显示终端等主要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与免费质保承诺函。请把此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将2015年4月14日勘查现场确认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 评分标准3.4质保期承诺中“投标人在本项目满足网络设备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原厂免费质保得2分,最高得4分。”其中的网络设备包含交换机及无线AP部分、安全网关、服务器。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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