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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金坛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家具项目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15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4005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金坛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其办公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458日上午930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第12页,()技术部分中第3条更改为3、投标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包括胡桃木木皮、导轨、门铰、锁具、海绵、印尼白木实木、刨花板、白乳胶、油漆、中纤板、牛皮、西皮、弹簧等)抽样检验报告(必须为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的材料及配件)每提供省级抽样检验报告一种(份)的,得0.25分;每提供国家级抽样检验报告一种(份)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7分,以上检验报告须是2012年以来且为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212页,()技术部分中第4条更改为“4、投标产品(条桌、油漆办公桌、会议桌、会议椅、办公椅、茶水柜、沙发、文件柜)抽样检验报告(必须为招标文件中的配置产品),每提供省级抽样检验报告一种,得0.5分;每提供国家级抽样检验报告一种,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以上检验报告须是2012年以来且为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否则该项不得分)

3、第13页,(五)售后服务中第1条更改为“1、投标人在江苏地区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网点面积不得低于1500平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