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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商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2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

审计服务商项目更正公告

常采公[2019]013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992

二、更正事项、内容:

(一)“第六章 格式附表--附件十--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一标段)”更正以下内容:

A、“3.5咨询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作以下修改:

4、对采购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计建议;

9、对工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及时审核,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采购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期)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 付款建议书,经采购人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并确保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抽检复审后的审核误差率不超过±2%

B、“4.违约责任”增加以下内容:

4.2.3  由于咨询人的原因,经第三方抽检复审后的审核误差率超过±2%,相应抽检范围对应工程内容的审计服务酬金委托人不予支付;

4.2.4 经结算审计审核,因咨询人的原因造成审定工程造价核减(核增)率超过6%,相应审定单对应工程内容的审计服务酬金委托人不予支付。

(二)“第六章 格式附表--附件十--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二标段)”更正以下内容:

A、“3.5咨询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以下内容:

4、对跟踪审计单位月报审核报告进行复审”;

(三)“第七章 采购需求--六、结算说明--2修改为:

对同一送审单位审定工程造价累计核减(核增)率大于6%时, 6%以外的核减(核增)审计服务酬金按中标费率的120%由送审单位支付。

三、联系方式: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马樱、

联系电话:0519-85585166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632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19-81087645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中路6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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