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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审判二区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数:  字号:〖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审判二区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3-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七、人员配置及要求(一)人员配置★2、人数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服务范围

基本要求

3

保洁主管兼会议服务员

1

钟楼区法院本部(邹区法庭)

1.女性,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无前科、身体健康、无明显外观缺陷;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常驻钟楼区法院本部,协调统筹处理钟楼区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的保洁工作。

更正为:

序号

岗位

人数

服务范围

基本要求

3

保洁主管兼会议服务员

1

钟楼区法院本部(邹区法庭)

1.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无前科、身体健康、无明显外观缺陷;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常驻钟楼区法院本部,协调统筹处理钟楼区法院本部及邹区法庭的保洁工作。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所需提供的评审材料

3.8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

会务兼保洁主管,年龄35周岁以下:(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2)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3)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6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所需提供的评审材料

3.8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

会务兼保洁主管,年龄40周岁以下:(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2)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3)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6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03-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3号

联系人:赵小平

联系电话:83907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马樱

联系电话:0519-8558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马女士    

   话:0519-85588166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卢先生            

   话:0519-85588157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


附件: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本部、审判二区及邹区法庭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