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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采竞[2022]01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12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总体技术及服务要求修改部分的说明

1)采购需求中“1. 提供舆情秘书系统软件功能(版本不应低于V4.0)”

修改为:1. 提供舆情监测、预警及分析等相关功能。”

2)采购需求中“4.售后服务:指定专人及技术和服务人员组成技术团队提供免费售后服务,人员应熟悉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具有网络舆情分析师、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等资格。

修改为:“4.售后服务:指定专人及技术和服务人员组成技术团队提供免费售后服务,人员应熟悉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具有网络舆情分析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等资格。

二、评分标准设置客观分修改部分的说明

1)评审标准中:3.2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得3分;投标人具有具有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综合信息服务网员证得3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修改为:“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得4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评审标准中:3.3 提供系统功能支持的演示视频:系统支持短视频采集能力得4分,系统支持司法取证得4分。仅凭供应商文字描述响应,视作不响应,不得分。

修改为:提供系统功能支持的演示视频:系统支持短视频采集能力得4分,系统支持预警关键词设置和预警信息提示、查阅的,得4分。仅凭供应商文字描述响应,视作不响应,不得分。

3)评审标准中:3.5 服务团队中项目成员中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有1人得2分,持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2分,同时具有的按照1个计算,最高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修改为:服务团队中项目成员中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有1人得2分,持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2分,同时具有的按照1个计算,最高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301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

联系人:黄子文

电 话:85682083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戴女士

电 话:0519-85588161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519-85588160

 

 


附件: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采购文件修改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