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004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的委托,现就2014年2月27日刊登的常采公[2014]0004号的有关招标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 “二、配员”中“垃圾收集清运人员(人)”这一栏 删除。
二、第七章河道保洁作业服务评标办法技术分中的组织实施方案的第(3)小点改为:作业工艺15分,包括:作业组织包括机械化作业组织方案(4分)、作业人员配备(2分)、作业流程(2分)、管理措施(2分) 、作业车辆(包括皮卡、电动车等)投入(4分)(现已购置的作业车辆并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进退场交接措施(1分)。
其他款项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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