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2016]0587-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春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物业服务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7年3月2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第七章保安服务招标要求及服务标准中:
一、保安服务公司要求中:取消前三项要求。
五、投标报价中4. 因现场保安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为了提高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对保安公司发放的保安人员福利补贴要求如下: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节,保安公司必须按不低于(300元/人/次)的标准给保安人员发放过节福利,高温费按(200元/人/月发放规定的四个月),交通、通讯补贴按(200元/人/月)发放,节假日加班费由保安公司根据保安员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发放(注:以上费用全部包含在年度投标报价中)。 更正为 4. 因现场保安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为了提高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对保安公司发放的保安人员福利补贴要求如下:保安公司必须按不低于(900元/人/年)的标准给保安人员发放过节福利(含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节);高温费按(800元/人/年);交通、通讯补贴按(2400元/人/年)发放。(注:以上费用必须包含在年度投标报价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优先考虑条件:”更正为“最低报价相同情况下的优先考虑条件:”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春光 刘伟
联系电话:0519-86800352 85786867
传真电话:051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春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俊
联系电话:18068779516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