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033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课桌椅及办公家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第六章节评分细则:
(1)价格分改为40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基准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其他投标人报价)×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
(2)技术部分:(2)本项目投标样品(学生课桌、课凳、教师办公桌、椅子、听课凳)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检测报告的内容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检测报告中必须附有与投标样品一致的照片。有一份得2分,如有样品型式检测报告,有一份多加1分,最高12分。没有附照片的检测报告每少一份扣0.5分。以上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10月至开标日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2、第七章节采购需求中(*)号去掉,采购要求和内容不变。
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1)送样时间:2017年1 月16日下午1::30——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样品缺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送样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小学。
(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7年1月17 日上午9:00到9:30。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7年1月17 日上午9:30分。
(4)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九楼913室。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6800353
传真电话: 051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单位:新北区飞龙实验小学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86129715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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