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 ]022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8月23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功能配置与技术要求中的表一电梯基本要求中的“13项、楼层运行方向显示”更正为:LED蓝白液晶楼层显示,运行方向动态显示布置按各品牌标配。
2、电梯主要技术参数表中的速度更正为:≥1.5M/S。
3、4号电梯载重量更正为:≥1000KG。
4、评标办法中“2、电梯厂家主营业务收入(5分):电梯厂家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打分:≥100亿元的得5分;100亿元>营业收入≥60亿元的得3分;60亿元>营业收入≥20亿元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电梯厂家2015年度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打分,没有不得分)”更正为:“电梯厂家主营业务收入(5分):电梯厂家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打分:≥30亿元的得5分;30亿元>营业收入≥10亿元的得3分;10亿元>营业收入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电梯厂家2015年度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打分,没有不得分)”
5、评标办法中“投标品牌电梯的类似项目业绩(4分):截止至开标前5年内,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应提供在常州地区招标平台上的所投标的品牌中标电梯的公建项目合同原件,提供一个得1分,共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必须经政府采购中心鉴证或经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或中标通知书。提供合同中的中标品牌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更正为:“投标品牌电梯的类似项目业绩(4分):截止至开标前一年(自开标之日往前推)内,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应提供在常州地区招标平台上的所投标的品牌中标电梯的公建项目合同原件,提供一个得1分,共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必须经政府采购中心鉴证或经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或中标通知书。提供合同中的中标品牌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
6、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汪习周
联系电话: 0519-86682933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802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冬立
联系电话:1386129919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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