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3]0164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司法局的委托,现就该单位司法业务用房多联式中央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10:00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P6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6条改为:产品注册商标或有效商标使用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品牌产品生产厂家的公章)。
2、P30评分标准第5条改为:投标产品室内机、室外机总制冷制热量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各室内机、室外机制冷制热量允许有正负偏离,负偏离不得超过2%,否则为无效标,接受正偏离,满足条件得3分。
3、P30评分标准第10条室内机静压改为:风管式室内机有多档静压选择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12日上午9:30,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常州市司法局
2014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