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2017-C1204(公)-020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公交场站物业保安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因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延长报名时间至2017年5月23日为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2、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
3、非常州市投标人须在常州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原公告:
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zfjzcg_cggg/156788.html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新华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
联系地址: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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