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8]019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取消建筑面积和投标单价的填报,增加项目负责人的填报,表格调整为: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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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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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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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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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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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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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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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一标段)》、《投标分项报价表(二标段)》、《投标分项报价表(三标段)》表格项目中“(3)企业费用”调整为“(2)企业费用”。
3、采购文件第8页第十条1-4更正为:
(1)、“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不予参加评审。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约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4、本项目报价中除一标段电梯电费由采购人承担外,其余物业所需电费均包含在物业费用中。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中心1-1栋629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吴佳杰
联系电话:0519-89605759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