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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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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的抽样报告:固定排式课椅的抽样检测报告符合GB/T3325-2017标准,检测内容至少包含主要椅凳类主要尺寸、金属件外观(喷涂层)、木制件外观(封边处理、表面装饰层)、金属喷涂层理化(硬度≥5H、冲击强度、耐腐蚀性、附着力1级)、木制件表面涂层(抗冲击2级、耐冷热循环、耐干热5级、耐湿热5级、耐划痕、耐污染5级、表面耐磨性、耐光色牢度≥4级)、椅凳类强度及耐久性、甲醛释放量≤0.05mgm3,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铅≤2mgkg、可溶性镉未检出、可溶性铬≤1mgkg、可溶性汞未检出)。全部满足得6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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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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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例如CMA、CNAS认证)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受检单位或声请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检验报告中的产品材质须与本次投标产品材质一致,检测报告中数据有不合格项的,此项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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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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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抽样报告:热固性粉末涂料符合HG/T 2006-2006 标准,要求检测项目至少包含硬度、流动性、耐盐雾性500h、耐湿热性1000h、耐碱性、附着力、耐人工气候老化、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项目, 全部满足得4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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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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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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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抽样报告:饰面多层板符合GB/T 34722-2017, HJ571-2010 ,GB 18580-2017标准,要求检测项目至少包含含水率、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表面耐水蒸气、耐光色牢度、甲醛释放量≤0.02mgm3、TVOC≤0.05mgm2.h全部满足得4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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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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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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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抽样报告:PVC封边条符合QB/T 4463-2013 标准,要求检测项目至少包含厚度≥1.5cm、耐冷热循环性、耐开裂性、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未检出) 、氯乙烯单体(未检出)、耐老化、多溴联苯醚(未检出)、耐光色牢度≥4级。全部满足得4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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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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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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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抽样报告:钢板的抽样检测报告符合GB/T228.1-2010 、 GB/T4336-2016标准,要求检测项目至少包含抗拉强度、上屈服强度、断后生长率、化学成分(C、S、Mn、Si、P)合格、全部满足得4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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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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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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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抽样报告:钢管的抽样检测报告符合GB/T228.1-2010 、 GB/T4336-2016标准,要求检测项目至少包含抗拉强度、上屈服强度、断后生长率、化学成分(C、S、Mn、Si、P)合格、全部满足得4分,缺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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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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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所获得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①金属教学家具(CQC)包含:固定排式课桌和固定排式课椅,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项认证单元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件由采购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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