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2018]0105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其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 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2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人员社保要求: 更正为 投保报价当中必须保证所有派驻运管处物业服务人员的法定待遇,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全部按照常州市市区标准执行,不允许以新农保、4050人员替代,否则为无效投标处理。所有人员必须在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所有16名人员必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报价时必须核算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保安值班8名人员法定假日加班费用必须规定核算,否则报价无效。项目实施期间,未按要求缴纳社保的,采购人可扣除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合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王春光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栋630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 刘振兴
联系电话:1891231661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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