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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架道路二期工程龙城大道地道段和青洋路高架北部延伸段及沪宁高速公路青龙互通段机械化清扫保洁项目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2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4026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现就20141124日刊登的常采公[2014]0267号的有关招标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份数为: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二、P27 二、1变更为:1、注册资金:1分。在招标公告前,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元的得1分。

三、P27 二、2变更为:提供在投标单位近2年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如该人员为退养或退休人员,由其编制所在单位出具人员身份状态书面证明)及劳动合同,得1分。

四、P28 二、5变更为:组织实施方案47分。

五、P28 二、5、(6)变更为:(6迎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4分,包括:有应急预案(1分);预案有具体措施,并细致可行 (1-2)投标人有迎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应急车辆(清障车1辆及以上)配备的(1分)。提供自有车辆权属登记证、有效行驶证及照片(原件备查)。

六、P28 二、5、(7)变更为:7)恶劣天气应急预案3分,包括:有应急预案(1分);预案有具体措施,并细致可行 (1);投标人自有针对冬季恶劣天气配备专业铲雪车辆的(专业车辆或通过加装设备的车辆)(1分)。提供应急车辆产权证明或自有改装设备发票原件和照片。

其他款项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