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询[2016]0019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清潭中学的委托,就清潭中学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实行询价方式采购,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清潭中学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常采询[2016]0019号
二、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6月17日
三、更正及补充说明:
附件四第六条更正为: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和样品:
1、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防静电地板样品一份,样品上须粘贴标注文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样品要求正方型切块(地板样品不小于30mm*30mm,横梁一根,地拖一只),切块须包含单块地板的一个直角。
3、投标样品必须按要求时间前提供;投标样品对应“技术规范书第四款材料要求”存在负偏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将进行封样由甲方留存。
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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