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004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江南现代工业研究院、常州现代设计与制造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5年5月6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5月6日
二、补充及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4页成交办法中荣誉情况评分更正为:2010年以来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获国家示范称号的,有一个得2.5分,获省优称号的,有一个得1.5分,获市优称号的,有一个得1分,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招标文件第34页成交办法中服务业绩评分的评标依据更正为:提供齐全以下三项资料:(1)完整合同(以合同中明确的服务内容、时间和建筑面积为准;如合同中无明确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的认定以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2)甲方满意度证明;(3)服务费发票记账联和银行进账单(至少提供半年发票)
3、招标文件第28页第5条更正为:2010年以来获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附荣誉证明);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及邮编: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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