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 ]013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的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7月1日,第一次更正公告时间:2016年7月15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P57页“设备性能技术要求”修改为:
1)、核心筒医用电梯YT1-10和乘客电梯KT1-2合计12台中的核心部件(三大件)为进口件。曳引机(主机)整套为永磁同步无齿轮,要求为原装进口,原产地国,原品牌进口,不符合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满足招标要求;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及原产地证明。
控制柜采用微机电脑控制串行通讯,要求为原装进口,原产地国,原品牌进口,不符合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满足招标要求;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及原产地证明。
门机系统整套为永磁同步,要求为原装进口,原产地国,原品牌进口,不符合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满足招标要求;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及原产地证明。
2、P58页“设备制造商评价”第四条,修改为: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3分):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应提供在公开招标平台上的所投标的品牌中标价大于750万的医用项目合同原件(原件备查),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大于750万的其他项目合同原件(原件备查),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品牌项目的清单并加盖投标品牌制造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以及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清单中须提供医用或其他电梯数量;清单中须提供项目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P58页“设备制造商评价”第七条,“投标品牌电梯型号曳引绳采用2:1复绕式得2分,采用1:1直吊式得1分。”:该条取消。
4、P59页“售后服务”第一条,修改为:
1)、响应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完善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品牌在常州当地设立授权维修站(办事处)或授权代理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在常州地区设立维修服务站点或授权代理商配备有效特种设备上岗证技术人员50人及以上的得2分,少于50人大于30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必须提供技术人员证书原件及本维修服务站或授权代理商交纳社保证明或者购买的团体伤亡保险名单核查。以上证明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5、P59页“售后服务”第二条,“2)、投标品牌授权维修站或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维修服务获得国家级荣誉得3分,省级荣誉得2分,市级荣誉得1分,以上需要提供证明资料。” :该条取消。
6、P59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第四条,修改为:
4)、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机电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证,从事电梯安装行业15年(含)以上得2分,10-15年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历年社保交费证明为准,以及证书原件为准。
7、P58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第二条,修改为:
2)、投标安装单位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否则不得分)。
8、P58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第三条,修改为:
有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期、质量、安全组织体系、文明施工和各项保证措施,包括有可靠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有可靠的安装安全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齐全、素质好和管理经验丰富,最高得4分。
9、P59页,“售后服务”第五条,修改为:
5)、投标单位提供其他增值维保服务的,有1项加0.5分,最高2分。
10、P61页“售后服务”第二条,“2)、投标品牌授权维修站或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维修服务获得国家级荣誉得3分,省级荣誉得2分,市级荣誉得1分,以上需要提供证明资料。” :该条取消。
11、P61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第四条,修改为:
4)、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机电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证,从事电梯安装行业15年(含)以上得2分,10-15年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历年社保交费证明为准,以及证书原件为准。
12、P61页“售后服务”第一条,修改为:
1)、响应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完善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品牌在常州当地设立授权维修站(办事处)或授权代理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在常州地区设立维修服务站点或授权代理商配备有效特种设备上岗证技术人员50人及以上的得2分,少于50人大于30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必须提供技术人员证书原件及本维修服务站或授权代理商交纳社保证明或者购买的团体伤亡保险名单核查。以上证明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13、P61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第二条,修改为:
2)、投标安装单位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否则不得分)。
14、P61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第三条,修改为:
有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期、质量、安全组织体系、文明施工和各项保证措施,包括有可靠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有可靠的安装安全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齐全、素质好和管理经验丰富,最高得3分。
15、P59页,“售后服务”第五条,修改为:
5)、投标单位提供其他增值维保服务的,有1项加0.5分,最高2分。
16、投标文件开始提交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1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45。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913会议室(龙锦路1259-2号);
三、以上补充及更正内容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第一次更正公告(2016年7月15日发布)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汪习周
联系电话: 0519-86682933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802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13817943891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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