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满分 | 子项满分 | 评分标准 |
一 | 价格分 | 38分 | | |
1.1 | 响应报价 | | 38分 | 1.取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00%×价格分。 |
二 | 客观分 | 41分 | | |
2.1 | 供应商 业绩 | | 9分 |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应为政府采购(含第三方代理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的项目),每有1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交易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页、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施工内容包含“人工草坪”(或“人造草坪”)。 (3)中标(成交)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对于项目内容、项目金额等信息描述不一致的,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4)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以上各项材料提供齐全且有效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 |
2.2 | 项目经理业绩 | | 4分 | 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交易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页、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施工内容包含“人工草坪”(或“人造草坪”)。 (3)中标(成交)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对于项目内容、项目金额等信息描述不一致的,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4)上述材料应能反映项目经理信息。 (5)以上各项材料提供齐全且有效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 |
2.3 | 项目组 实力 | | 14分 | 1.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2.拟派项目组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3.拟派项目组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备以下全部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材料员的,得4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1)上述各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可提供企业任命证书)。 (2)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 (3)应同时提供供应商近6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为以上各类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中心出具)。 |
2.4 | 供应商 荣誉 | | 3分 | 1.供应商获得“江苏省体育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认定的体育工程专业资格等级认证,得3分。 注:(1)提供上述等级认证资格证书及年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5 | 供应商 企业认证 | | 3分 |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以上各项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证书查询截图且证书状态为有效; (3)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6 | 产品质量 | | 4分 | 1.提供投标承诺品牌的“人造草坪”(或“人造草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质量标准的检测报告,得2分; 2.提供投标承诺品牌的“TPE填充颗粒”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质量标准的检测报告,得2分。 注:(1)检测报告应为封面盖有CMA或CNAS印章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2)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7 | 供应商 实力 | | 4分 | 1.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结果的有效证明材料,考评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得4分,“合格”的得3分。 注:(1)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三 | 主观分 | 21分 | | |
3.1 | 项目实 施方案 | | 5分 | 1.针对本项目编制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难点分析、主要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等5个方面,最高得5分。 注:(1)本项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2)不提供的不得分。 |
3.2 | 人员保障 | | 4分 | 1.针对本项目编制人员保障方案,包括拟派项目组的项目管理架构是否完整、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责任是否清晰、项目经理管理是否经验丰富等4个方面,最高得4分。 注:(1)本项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2)不提供的不得分。 |
3.3 | 质量保障 | | 4分 | 1.针对本项目编制质量保障方案,依据方案的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可行性、是否完全适用本项目等情况,最高得4分。 注:(1)本项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2)不提供的不得分。 |
3.4 | 设施设备情况 | | 3分 | 1.根据供应商的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最高得3分。 注:(1)本项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2)不提供的不得分。 |
3.5 | 成品保护措施 | | 2分 | 1.承诺对本项目施工涉及区域的学校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并提供合理、可行的措施等,最高得2分。 注:(1)本项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措施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2)不提供的不得分。 |
3.6 | 应急处理预案 | | 3分 | 1.针对本项目编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恶劣天气应急预案;(2)安全事故处理预案;(3)风险应对预案等,最高得3分。 注:(1)本项评分标准为: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2)不提供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