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2014]0117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春江及戚区全民健身中心锅炉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更正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本次项目付款方式调整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20%作为预付款;按期供货,设备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5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经审计审定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5%(验收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必须提供审定价的全额发票);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三年后无息结清。
2、投标时必须提供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同系列的经国家权威机构的第三方检测的检测报告,作为评标时的依据。(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