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0141-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经开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就常州市经开区公安分局警用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6年8月1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因第二标段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第二标段延长报名时间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11:30分为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警用器材生产或者销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出具2小时内到现场服务响应的承诺函和所投装备的两年原厂免费质保函;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授权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原公告: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zfjzcg_cggg/4911947.html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卫华
联系电话: 0519-86800187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