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党政机关、团体组织和事业单位公务车答疑及更正公告
坛政采公[2019]0042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委托,就其所需的常州市金坛区党政机关、团体组织和事业单位公务车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党政机关、团体组织和事业单位公务车
原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19]0042号
二、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十章评标方法中“供应商总体实力(45分)”,现更正为供应商总体实力(42分)。
2.采购文件中相关附件表格,投标单位可根据评分标准添加相关内容,但不得改变原附件表中实质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以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集中代理机构联系人: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张先生 0519-82330578
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28721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