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002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常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2月29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提供新的营业执照。
2、招标文件第7页第7条“2010年以来获得的各种荣誉情况(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更改为“2014-2015年获得的各种荣誉情况(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17页第三款第2项,在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时,各投标单位以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
4、投标报价中的不计免赔险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同时车价不能变动。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马樱
联系电话:0519-86682933
传真电话:0519-86682933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沈佳坊
联系电话:0519-856818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B-152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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