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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部分楼宇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数:  字号:〖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采公[2020]0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部分楼宇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06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一、二标段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合理性变更为:项目主管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具备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经验,连续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3年(含)得1分,3年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站长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具备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经验,连续从事学生公寓管理工作2年(含)得1分,3-5年(含)得2分,5年以上得4分,最高6分。其他人员配备: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岗位人员配备表,并详述各岗位职责,得1-2分。

2、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标段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合理性变更为:项目主管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具备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连续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3年(含)得1分,3年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站长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得1分,具备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连续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2年(含)得1分,3-5年(含)得2分,5年以上得4分,最高6分。其他人员配备: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岗位人员配备表,并详述各岗位职责,得1-2分。

3、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一、二标段评分标准中“201711日以来,投标人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示范管理项目(居住物业)称号的,省级及以上得3分,市级的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不累计,取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变更为“201711日以来,投标人在管的物业服务项目,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示范管理项目称号的,省级及以上得3分,市级的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不累计,取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0717日上午930,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开标室401

更正日期:202007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大学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隔湖中路21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519-86330166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519-85588163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8558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