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017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常州市新北区薛家奥园小学课桌椅及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5年9月23日下午2:00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答疑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
(1)、第(二).1.(2)条,修改为“有合理的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要求,由评委比较打分;(最高得1分)”
(2)、第(二).2条,修改为“投标产品(在样品中投标人自行选择不少于3种样品)介绍及工艺分解效果图:工艺程序科学,工艺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实用,由评委比较打分;(最高得2分)”
(3)、第(二).3条。”修改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样品(实木办公台、课桌、课椅、餐桌椅、讲台、听课凳)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必须附有与投标样品一致的照片,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4分,有一项技术要求不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检验报告必须是2015年1月以来的合格检验报告。”
(4)、第(四)条,修改为“投标人提供2013年以来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必须经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有一个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原件和验收证明原件及80%进账单原件及发票复印件)。(最高得8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检测标准需达到以下国家相关要求:
改为:“检测标准需达到家具类相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次投标产品的交货期修改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完成学生课桌椅、教师办公桌椅及餐桌椅的交货和安装完毕,其余产品在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完成交货和安装完毕”。
4、招标文件第28页,第37项,科学桌椅的数量及单位由168位改成84套。
5、样品的接收信息:
(1)样品:实木办公台、课桌、课椅、餐桌椅、讲台、听课凳各1张(套)。
(2)送样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薛家中心小学校区、薛高路10号。送样时间:2015年10 月19 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样品缺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样品所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朱志刚
电话13915017975
6、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0 月20 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0 月20 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年10 月 20 日9:30分
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7、招标文件中购置清单修改如下:清单见附件/upfiles/admininfo/20150929/20150929093752_30383.doc
8、本次采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