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的委托,就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标前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武采公标【2019】96号
二、书面答复:无
三、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第16页人员“五险一金”包含用人单位及个人应缴费用。
2、招标文件第19页“风险评级”评分一项,投标人若无法提供通报文件,可提供银保监会发布的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第22页“大病保险系统及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使用情况”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著作权人公章作为证明。
4、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函第9条表述为“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理。有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四、其他说明:本标前会议纪要未提及内容,一切以招标文件原内容为准。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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