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 ]013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该单位的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7月1日;第一次更正公告时间:2016年7月15日;第二次更正公告时间:2016年8月8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P57页“设备性能技术要求”修改为:
1)、核心筒医用电梯YT1-10和乘客电梯KT1-2合计12台;其它升降电梯KT3-6、KT7-KT8、KT9-KT10、KT11-KT12、YT10a、YT11-YT12、YT13-YT17、CT1-CT2、HT1共21台客梯中核心部件(三大件)要求:
曳引机(主机)整套为永磁同步无齿轮,要求为原厂,原品牌,即符合招标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为基本要求,但不得分。
控制柜采用微机电脑控制串行通讯,要求为原厂,原品牌,即符合招标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为基本要求,但不得分。
门机系统整套为永磁同步,要求为原厂,原品牌,即符合招标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为基本要求,但不得分。
不符合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满足招标要求;
2)、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客梯与医用电梯如增加配置进口件,得分如下:
A.曳引机采用欧美日进口得5分;
B.控制柜采用欧美日进口则得3分;
C.门机系统采用欧美日进口则得2分;
D. 限速器采用欧美日进口则得2分;
E. 称重装置采用欧美日进口则得2分;
F. 缓冲器欧美日进口则得2分;
G.安全钳采用欧美日进口则得1分;
H.红外线光幕采用欧美日进口则得1分;
(以上进口件,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由原产国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及装箱清单;2、离港口为原产国的船运单;3、海关报关单。以上资料投标时使用以往项目的资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本项目完工时提供本项目的资料备审,若有虚假,需承担法律责任。)
2、P58页“制造许可速度(4分)”修改为:
制造许可速度(2分):投标品牌制造商乘客电梯制造许可速度达到6.0米/秒2分;4.0米/秒(含)~6.0米/秒(不含)得1.5分;小于4.0米/秒得1分;其它不得分;必须提供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不得分。
3、P58页“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3分)”修改为:
所投标品牌在公开招标平台上的中标价大于600万的病床类电梯项目合同原件(原件备查),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提供在公开招标平台上的所投标的品牌中标价大于750万的其他项目合同原件(原件备查),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品牌项目的清单并加盖投标品牌制造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以及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清单中须提供病床类电梯或其他电梯数量;清单中须提供项目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P58页“安装单位实力及施工方案(10分)”修改为:
1)、安装单位A级安装资质得3分,B级安装资质得1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安装单位提供: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否则不得分)。
3)、有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期、质量、安全组织体系、文明施工和各项保证措施,包括有可靠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有可靠的安装安全保证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齐全、素质好和管理经验丰富,最高得2分。
4)、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机电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证,从事电梯安装行业12年(含)以上得2分,8-12年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历年社保交费证明为准,以及证书原件为准。
5、其余不修改。
6、投标文件开始提交时间更改为:2016年9月22日上午9:1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9月22日上午9:45。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913会议室(龙锦路1259-2号);
三、以上补充及更正内容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第一、二次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汪习周
联系电话: 0519-86682933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802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13817943891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