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028-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标前答疑会上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4月22日
二、补充及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5页评分办法第二款投标人总体评价第3条服务业绩综合情况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3 |
服务业绩综合情况 |
3 |
2010年以来,具有连续满两年及以上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保洁服务业绩的,得3分; |
业绩合同复印件等(合同中未明确反映的,须甲方出具证明文件) |
3 |
2010年以来,具有连续满两年及以上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ICU或手术室保洁服务业绩的,得3分。 |
业绩合同复印件等(合同中未明确反映的,须甲方出具证明文件) |
2 |
2010年以来,具有连续满两年及以上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运送服务业绩的,得2分 |
业绩合同复印件等(合同中未明确反映的,须甲方出具证明文件) |
8 |
2003年以来投标人管理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服务连续满2年得2分,连续满3年得3分,以此类推,最高8分。 |
业绩合同复印件等(合同中未明确反映的,须甲方出具证明文件) |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及邮编: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