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镇邹新花园2019-2021年度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常采公[2019]001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天邹区镇邹新花园2019-2021年度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9年3月6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相关时间更正为: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9:30
2、 招标文件第28页评分标准更正为: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3
企业在常州市范围内的单体办公场所(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自有)
4
⑴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得4分。 本条要求自有,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网上核证,安置房权属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
3、招标文件第29页评分标准更正为:
企业在常州市范围内的单体停车场地(允许租赁)
⑴ 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得4分; 以上如自有,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及场地实地照片。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覆盖2018年1-12月)、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出租方为政府机构无法提供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及场地实地照片)及租金支付票据。
4、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更正为:
1
员工配备及安排
⑴ 合同结束后人员和车辆设备的安排计划,得1-2分;
⑵ 与下一中标单位的衔接,得1分。
5、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更正为:
质量及服务承诺
5
⑴ 承诺劳动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保险,承诺杜绝使用超龄人员(男不得≥65岁,女不得≥55岁),得1分;
⑵ 本项目全部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得1分;
⑶ 承诺为本项目全部职工按照本地区标准发放高温费,且在投标报价中体现,得1分;
⑷ 承诺为本项目全部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得1分;
⑸ 在作业条件、作业量不改变的情况下,承诺接收中标路段上现有作业人员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单位水平,得1分。
6、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更正为:
标书编制质量
2
标书内容完整、编排合理,标书印刷装帧完整清晰,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无误,得2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588166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6楼632室。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天宇
联系电话:1866121060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