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8]0007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就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实验设备及集中供气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实验设备及集中供气系统
原采购项目编号:常采公[2018]0007号
原公告日期:2018年1月23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内容:
1、第七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兔笼架第8条修改为:有省级实验动物笼器具生产资质。
2、传递窗须包含安装。
3、75型实验操作装置、90型实验操作装置、120型实验操作装置均为钢木结构实验台。
4、通风柜、下沉式通风柜材质均为不锈钢。
5、玻璃仪器柜装置:900mm×450mm×1800mm (长×宽×高)
试剂柜装置:900mm×450mm×1800mm (长×宽×高)
滴定液柜装置:900mm×450mm×1800mm (长×宽×高)
中药标本柜装置:900mm×400mm×2000mm (长×宽×高)
对照品柜装置:900mm×450mm×1800mm (长×宽×高)
6、P38评分办法中投标人实力修改为“投标人提供2013年以来承担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单个合同金额≥50万的(以合同清单中仪器设备、实验辅助装置设施等项目认定金额),得1分,不重复得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验收证明原件或公证件至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7、P38评分办法中投标人实力“具有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AA级信用等级得0.5分”该条取消。
8、P38评分办法中相关检测报告修改为“提供所投产品的整体性能(包括仪器设备、实验辅助装置设施等)相关检测报告有1项得1分,最高10分;提供2013年以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格检测报告”。
9、P38评分办法中投标技术参数及功能的符合性修改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5分,经评委认定有实质性影响的参数或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视为不得分,其余不符合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投标宣传彩页或图册说明”。
10、P38评分办法中现场组织方案修改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供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安装图纸、完整的实验辅助装置设施及附加服务要求等现场安装方案和图纸等,综合评议:优8-10分,一般的得4-7分,较差的得0-3分”。
11、实验辅助装置设施样品中出样产品现场小样包括“台面板 12.7mm实芯理化板小样不小于10×10cm一块、铰链一副、长度不小于30cm钢管一根”。
12、图纸下载地址:/upfiles/admininfo/20180211/20180211142457_40091.rar
1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修改为: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1:30到1:4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1:45。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404室。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戎女士、马女士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
联系方式: 0519-85588165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董荩
联系电话:0519-83383390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市路一号药监大楼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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