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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7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食堂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19  093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常采竞[2023]0116

2.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食堂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321万元(三年)

项目最高限价:321万元(三年)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食堂服务

321

1

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提供日常会务保障、保安服务、环境保洁、综合维修、食堂餐饮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分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截止时间:20230916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app.changzhou.gov.cn/cgzx/login?bs=5)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09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17712306262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1

联 系 人:周先生

   话:0519-85172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姚先生               

   话:0519-85588165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戴女士           

   话:0519-85588161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