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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采购公告

坛政采公[2020]0017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现就其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0]0017号

三、项目预算:4950万元/年(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四、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范围:本项目根据项目特征、地段划分为六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个标段,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优选顺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八

一标段:东至华阳中路,南至北环路、晨风路,西至新镇广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北至良常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

二标段:东至沿河西路、南环一路、下�w路,南至南环二路(不含)西至新镇广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北至北环路(不含);

三标段:东至东环二路(不含)南至南环二路(不含)西至沿河东路、南环一路(不含)、下�w路(不含),北至北环路(不含);

四标段:东至金湖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南至南环二路西至华阳中路(不含)、晨风路(不含)、东环二路,北至良常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

五标段:东至金山路(不含)、钱资湖大桥(不含)南至环湖南路西至新镇广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北至南环二路

六标段:东至金湖路(仅绿化保洁,不含道路)南至环湖南路西至金山路、钱资湖大桥,北至南环二路(不含)。

2)服务内容:城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道路的机械化作业;道路及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含道板冲洗);道路沿街部分非市政道板保洁;道路范围绿化隔离带、绿地、行道树穴的保洁;道路绿地内生态绿道、甬道的清扫保洁;道路范围内花台、广告凳、景观亭台、桌椅等保洁;垃圾桶、果壳箱的清洗和保洁(含消杀);垃圾桶、果壳箱内垃圾的分类收集,沿街垃圾(包)的巡回收集和机械化收集直运;道路零星遗撒物的清理(不包含工地周边范围由于施工运土等导致的污染);环卫公厕保洁和管理;突发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障(积水处理、扫雪除冰等应急工作);街巷处延伸3米保洁。具体作业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有权决定不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年合同。  

4)人员要求:

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不含机动车驾驶员):一标段:107人;二标段:135人;三标段:140人;四标段:165人;五标段:112人;六标段:112人。

5)车辆要求:要求中标后车辆(产权归属为投标单位)确保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车辆型号/名称

数量(辆)

车龄(采购日期要求)

其他要求

一标

二标

三标

四标

五标

六标

1

3吨清扫车

2

2

2

3

3

3

20161月1日之后

1、排放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禁止使用国三(含国三)以下,新购置的必须为国六排放;

2、中标方出资安装“环卫车辆专用智能化运行监管仪”

2

8吨高压冲洒水车

2

2

1

3

3

3

2017年1月1日之后

3

8吨清洗车

1

1

1

1

2

1

2017年1月1日之后

4

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直收直运)

1

1

1

1

1

1

2017年1月1日之后

1、排放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禁止使用国三(含国三)以下,新购置的必须为国六排放;

2、中标方出资安装"GPS"

5

1.5吨电动垃圾收集车

8

8

11

10

4

3

2018年1月1日之后

 

6

小型电瓶高压冲洗车

2

2

2

2

2

2

2017年1月1日之后

 

7

巡回电动保洁车

16

26

21

30

32

35

 

 

6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一标段:695万元/年;二标段:865万元/年;三标段:862万元/年;四标段:997万元/年;五标段:785万元/年;六标段:746万元/年。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超过一年;财务报告出具时间为本年或上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车辆要求:要求中标后车辆(产权归属为投标单位)确保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车辆型号/名称

数量(辆)

车龄(采购日期要求)

其他要求

一标

二标

三标

四标

五标

六标

1

3吨清扫车

2

2

2

3

3

3

20161月1日之后

1、排放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禁止使用国三(含国三)以下,新购置的必须为国六排放;

2、中标方出资安装“环卫车辆专用智能化运行监管仪”

2

8吨高压冲洒水车

2

2

1

3

3

3

2017年1月1日之后

3

8吨清洗车

1

1

1

1

2

1

2017年1月1日之后

4

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直收直运)

1

1

1

1

1

1

2017年1月1日之后

1、排放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禁止使用国三(含国三)以下,新购置的必须为国六排放;

2、中标方出资安装"GPS"

5

1.5吨电动垃圾收集车

8

8

11

10

4

3

2018年1月1日之后

 

6

小型电瓶高压冲洗车

2

2

2

2

2

2

2017年1月1日之后

 

7

巡回电动保洁车

16

26

21

30

32

35

 

 

注:1)自有车辆满足以上要求的由采购人中标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核实信息,若中标单位检查结果不满足车辆配置要求的,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其虚假承诺的恶劣行为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与主管部门共同将其严肃处理,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2)自有车辆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向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缴纳车辆购买诚意金(帐户名详见公告)160万元车辆购买诚意金用于中标后购买专用车辆,未按规定缴纳车辆购买诚意金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车辆购买诚意金(无息),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购买相关车辆以满足上述要求并签订合同,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其虚假承诺的恶劣行为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并与主管部门共同将其严肃处理,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2.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领取采购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

六、采购文件领取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七、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标段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624737665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网上银行转账如有疑问可联系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0519-82838606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1. 注:车辆购买诚意金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如需要)。

2.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度免收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格式附件)。 

九、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0年5月28日17:00点前将书面文件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 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崔源�S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7日9:3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0503(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崔源�S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61115119

十二、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保证金文件.doc
17常州市金坛区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招标项目1.doc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