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坛区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S采公[2023]010号
项目名称:金坛区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万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105万元/年,控制单价分别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每人每年1.25 元;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每户每年1.85元。所有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超过相应控制单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续保年度保费按照实际常住居民及户籍人数、户籍数保费乘相应合同单价计算。
采购需求:金坛区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 (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1年+1年+1年的模式,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与中标人先签订壹年服务期的合同。合同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和保险公司均无异议,且保险公司年度考核符合各项要求,则续签下一年保险合同,如采购人和保险公司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合同,须在期满之日的2个月前通知对方。(自通知中标供应商正式进场起,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当总公司作为投标人投标:应具备《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当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投标:应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总公司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三楼8310室)
3.方式:(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
(2)网络领购:各投标单位须将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领购资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328239028@qq.com,并电话联系18115035633确认。
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叁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壹佰元/份,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给代理单位,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504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06月2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三楼8310室),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28239028@qq.com。
2、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06月21日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方式:0519-82875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519-8280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女士
电话:0519-8280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