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XSD 竞2018-006号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校产校具管理办公室委托,就2018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校舍暑期维修工程(一)十四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18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校舍暑期维修工程(一)十四标段;
2、项目编号: JXSD 竞2018-006号;
3、项目采购预算价:56.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项目地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
5、项目内容: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车加工实训室、汽修实训室改造工程;
6、质量要求:合格;
7、施工工期:40日历天;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4)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资格条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时间
(一)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2018年7月24日,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内的任何时间均可);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
(4)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2018 年4月至2018年6月内的任何时间均可);
(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6)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1)。
注:1)(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5项【(1)-(6)】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2)投标单位须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另行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密封在同一档案袋内。
(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五、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
①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投标单位出具的支票(现金除外)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作未缴纳谈判保证金处理。
②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
③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单位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8年7月25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153707725@qq.com。
(二)答疑回复时间:2018年7月25日下午17:00前,采购人将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解答。投标单位由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七、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9:30;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C楼0503室。响应文件接收人:李女士。
九、谈判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C楼0503室。
十、评标办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一、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二、投标单位员到场要求及开标现场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出具的支票原件。
以上参加人员在谈判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谈判保证金支票原件等相关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说明:
1)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2)本项目的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清单在中国金坛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单位登录下载所需资料;
3)各投标单位可链接金坛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sjt.gov.cn/jyj/)下载所需资料:先进入中国金坛网,然后在政府部门中点击教育局进入。
十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校产校具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学校)
联系电话:0519-82835532,0519-82334359(学校)。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北环西路34号-金沙大桥西侧)。
(2)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798174;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政编码:213200。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